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8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重点推荐我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科技前沿、引领支撑我省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安徽新型智库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是本学科本领域拔尖人才。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为繁荣发展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安徽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提高安徽知名度美誉度作出显著成绩,推动我省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我省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所从事的医学学科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省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 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及省劳动模范、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章、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
6.在国际上获得过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和我省争得荣誉。
7.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8.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特色技术技艺、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9.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申请,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1.申报人员需填写纸质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突出事迹一栏须按“业绩贡献、成果奖项、代表论著”逐条规范填写,语言精炼(限300字内)。
2.电子材料。PDF电子档文件,含签字盖章的《省政府特贴申报情况登记表》 (附件2)、公示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含申报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业绩、论著、所获荣誉、获奖情况等,不超过40页)等。
3.请于12月29日12: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至公楼410),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及扫描件)、党政联席会(处务会)记录电子版发送至3193696939@qq.com。
联系人:任硕
电 话:0551-64389420
附件1:2023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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