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2344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学院兼职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选任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公开选任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2名。  

  二、任职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  

  (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五)在校学生(含本科班) ,担任过院级以上学生组织学生干部。  

    (六)竞聘人应为共青团员,且须经过所在团组织推优,其中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七)在读期间表现优良,无违纪现象、无处分记录、无挂科记录。  

  三、选任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学生,提交附件1:《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处,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推荐,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后于9月6日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北区至立会堂101团员活动室或东南校区教学东楼5楼503),电子版以某某学院+姓名+手机号打包发送至邮箱:2135629052@qq.com,联系人:范海宁,联系电话:0551-64426197。  

  (二)资格审查。学院团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学院团委成立考核组,根据推荐人选的报名材料、笔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核成绩,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五)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事宜 

  (一)选聘兼职团干部是共青团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抓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选聘工作。  

  (二)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实行任期制,任期为1-2年。 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附件1: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推荐表.doc



共青团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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