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保障校园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等,必须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
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2、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畅
通。
3、无通行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4、任何外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5、外来办事车辆,由学院相关部门提前向保卫处申请,经同意后由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
6、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保卫处签署的出门证明放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在遇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违
者给予贴条警告。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保卫处
二�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