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防范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现开展校园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校园内无牌无证车辆,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爆胎、落满灰尘的自行车和电动车。
二、自行清理:2022年1月10日前,车主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于长期停留在校内的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自行清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行清理的,学院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报废。
三、统一清理:2022年1月10日至2月15日,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将联合开展全校性的统一清理校园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行动。
四、2022年2月16日开始,校园内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行使。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将联合开展检查,对无牌电动车进行集中收治,对拒不配合学院管理的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务必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加强宣传引导,要求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特此通知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