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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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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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着力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至公楼前停车场已投入使用,至公楼、至正楼、至明楼和至廉楼周边道路禁止停放车辆。前往至公楼等办公办事的车辆全部有序停放在新建停车场内,不得临时、长时停放在周边道路上。如无车位停放时,请将车辆停放至体育馆南侧停车场。
二、禁止擅自挪移校园重点区域围挡石球。因货物运送、施工作业等确需进入校园石球围挡重点区域的,须经主管部门向保卫处报备,由安保人员移开管控设施后,方可进入相关区域,并尽可能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时段。
三、奋发大道靠近学院南门路口段禁止停放车辆。教师上课车辆由南门进入奋发大道后,右转,根据道路指示牌提示,沿奋发大道单边停放,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奋发大道靠近学院南门路口路段。如无车位停放时,请将车辆单边停放至能南楼南侧。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内交通环境。
保卫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