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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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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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提升校园整体形象,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拟对校园内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校园内停车位,消防通道、学生公寓附近、教学楼周边及场馆、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二、清理对象
校园内无牌电动车,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爆胎、落满灰尘的“僵尸”自行车和电动车。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2023年6月22号前,车主应按照通知要求,对于长期停留在校内的无牌车、“僵尸车”自行进行清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的,学校将视为无主报废车辆。
2、统一清理。2023年6月22日至7月2日,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将联合开展全校性的统一清理行动。
3、校园内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行使。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将联合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无牌电动车等进行集中收治,对拒不配合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