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扛起工作职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关于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区域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努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着力构建平安、稳定、健康的和谐校园。
二、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划分
1.学生宿舍:主要检查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在宿舍内出售商品,有无饲养宠物,宿舍内有无私藏管制刀具,有无公物损坏现象,有无进行宗教传教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现象以及宿舍卫生状况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牵头,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配合
2.二级学院办公楼:主要检查各实验(训)室、机房有无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压力容器以及特种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办公场地用电安全、防盗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隐患,有无人员在楼内生火做饭、楼内有无电动车充电现象等。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由教务处监管)
3.教学楼:主要检查教室门窗有无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隐患,有无人员在楼内生火做饭、楼内有无电动车充电现象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4.图书馆:主要检查用电是否安全,防盗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隐患等。
责任部门:图书馆
5.至公楼、图文信息中心:主要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电梯保养与维护是否正常;各部门用电是否安全,有无高空物品坠落隐患,重点部位的防盗措施是否到位。
责任部门:楼内各办公部门
6.运动场:主要检查运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运动场有无损坏,看台和主席台有无高空坠物隐患,办公场所有无用电安全隐患,有无在办公场所生火做饭,有无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
责任部门:体育健康学院
7.校园道路及周边环境:主要检查交通标识是否完好,车辆停放是否规范有序,大门外有无交通和治安隐患,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是否规范等。
责任部门:保卫处
8.食堂:主要检查是否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和销售操作是否规范,仓库存储是否符合要求,用水、电、用气是否安全,餐具消毒是否规范,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烟道是否正常清洗,饭菜价格是否合理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9.商贸服务中心:主要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用电是否安全,有无生火做饭,有无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现象,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商品价格与收费是否合理,有无违规出售的商品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10.地下车库:主要检查有无废弃物堆积,交通安全标识是否明显,车库内是否有安全隐患,水电是否安全等。
责任部门: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配合
11.教师公寓:主要检查门禁(区域和单元)是否完好,电梯维护与保养是否正常,安保措施是否执行到位,车辆有无乱停乱放现象,墙体有无脱落现象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12.至立会堂、教学楼附楼报告厅:主要检查用电安全,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
责任部门:团委、公共管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13.通勤车:主要检查教职工所用的交通车辆,承运公司有无资质,驾驶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车况是否良好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14.心理健康: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心理咨询制度,心理健康测试档案是否健全,对特殊学生有没有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是否制定防范各种心理问题的措施。
责任部门:学生处
15.校内在建工程: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无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有记录,工棚内用水、电、气是否安全,各种建筑设备是否能安全使用,检测是否正常,是否有检测记录,建筑工人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责任部门:基建处
16.泵房、配电房:主要检查水电是否安全,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消防设备是否齐备和完好等。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17.仓库:主要检查用水、电是否安全,门窗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和完好,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
责任部门:各仓库的主管部门
18.电缆井、管道井等供电供网设施:电缆井、管道井井壁上的防火门能否关严;电线电缆是否穿管或敷设电缆桥架保护;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封堵到位,电缆桥架内部是否封堵到位,否存在孔洞、间隙、缝隙等;电缆井、管道井中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强电和弱电线路是否分别设置管道井;由于条件所限强电和弱电线路合用管道井的,强电和弱电线路的布置及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责任部门:网络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
三、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9月22日。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全力做好2023年秋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按照责任区划分表(见附件1),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并将纸质版安全检查清单(见附件2)于2023年9月22日17:00前报至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保卫处电子邮箱:azbwc2022@126.com。
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利用板报、网络、自媒体、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对于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请即时向保卫处报备。
5.本次安全检查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
联系电话:64265110 联系人: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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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