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728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39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成果;同时为了响应安徽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号召,为我校选拔省赛队员,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走进“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的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改革,激发我校学生创造力,为国家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主办,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院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共同承办。
  四、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6月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5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5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大赛报名方式
  拟参赛学生可在各二级学院创业辅导员处报名,领取《创业大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
  七、赛程安排
  (一)征集、初赛阶段(2017年3月――5月):在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全校范围内征集创业项目,已报名学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填写并提交《创业大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创新创业学院将对参赛创业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进行整理、汇总;组织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三项赛事各选出10个创业项目进入项目复审阶段,截止日期5月20日。
  (二)决赛阶段(2017年5月――6月):本阶段将举办“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创业大赛”决赛,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我校创业导师对入围的30个项目申报人对各自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大赛评审组将根据项目计划书的实际情况和参赛选手的现场答辩情况,在30个项目中遴选出9个创业项目参加安徽省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八、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奖项如下:
  一等奖:600元创业基金及证书;
  二等奖:400元创业基金及证书;
  三等奖:200元创业基金及证书。
  同时获奖项目将获得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同等情况下优先入驻权。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与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519786672,请各参赛队队长及指导教师加入该群,便于赛事的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689854;办公室:经管楼413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