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4月2日、4月3日)连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4月2日、4月3日)连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