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职院党〔2023〕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和及时办结,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督办工作原则
第二条 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效率优先:通过督查督办,防止拖沓延误,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条 协调配合:充分尊重和依靠学院各部门,协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第五条 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督查督办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章 督办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 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第七条 督办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共分为六个程序。
(一)立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后,党政办公室将会议决策、工作部署进行统计并分解任务,提出拟办意见,登记立项。拟办意见包括承办部门(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立项坚持一事一项的基本原则,每项决策或工作部署立为一项。立项完成后,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拟办要求登记编号并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督查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单》),存档备查。
(二)交办:交办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党政办公室将《督办单》送学院主要领导审签后,将复印件发承办部门,把督查事项交其办理并进行登记。对交办事项有异议的,于收到《督办单》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协调重新交办。
(三)承办:承办部门接到督办事项通知书后,要认真做好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对确实难以按时办结的要经分管院领导同意,主动与党政办公室沟通,说明情况,延期办结。
(四)督办催办:党政办公室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因承办部门主观原因逾期未完成的事项,经向院领导请示后向承办部门发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催办通知单》(以下简称《催办单》),进行催办。
(五)办结及归档:承办部门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多个部门联合承办的,由主办部门汇总办理情况后回复),填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办理结果回执单》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相关材料存档并将办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六)复办: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办理,并再次回复办结情况。
第四章 督办工作考核
第八条 实行督办工作考核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一)对在督办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承办部门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
(二)年度内收到3次以上(含3次)《催办单》,或在办理同一事项过程中收到2次以上(含2次)仍不能按时限完成的承办部门,将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在院内通报。
(三)承办部门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敷衍推诿的,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后续工作的,或反馈的信息、上报的处理结果内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委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其 他
第九条 关于多部门联合承办。对于较为复杂的督办事项,应按照事项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由多个部门联合承办并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可采取会议交办的方式,由相关院领导或党政办公室召集承办部门研究办理事宜。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部门将意见分歧、协调经过、解决建议等书面报主办部门分管院领导、党政办公室协调处理。
需要催办的,党政办公室将《催办单》发到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内部催办,确因协办部门主观原因造成无法按要求完成的,经调查核实后按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第十条 督办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落实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需及时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督办工作。严格按时限办理落实。首次回复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暂不能办结的,应报送工作进度、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推进情况;确需进一步协调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再次报送办理落实情况。另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须按时反馈。承办部门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的,应报请分管院领导同意,并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党政办公室报送延期申请,说明工作进度、延迟理由和时限。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院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原有关制度和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1.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督查督办通知单
2.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督查催办通知单
3.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办理结果回执单
附件1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
决策事项督查督办通知单
院督编号[ ]年第 号
督办事项 |
附件: | ||
牵头承 办单位 |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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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时间 | 年 月 日 | 办结时限 | 年 月 日 |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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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本单一式两份,党政办公室与牵头承办单位各留1份。
附件2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
决策事项督查催办通知单
XX部门:
我办于 年 月 日发给你部门(单位)的《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 [20 ] 号),所交办事项完成时限为 年 月 日,现逾期未能按规定完成。请你部门(单位)尽快将督查事项予以落实,并于 年 月 日前将办理结果报送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党政办公室
年 月 日
抄送:
附件3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党委会、院长办公会
决策事项办理结果回执单
院督编号[ ]年第 号
督办事项 |
附件: | ||
牵头承 办单位 |
| 协办单位 |
|
交办时间 | 年 月 日 | 办结时限 | 年 月 日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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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事项原因分析 |
(签字): 年 月 日 | ||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 ||
党政办公室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本单一式两份,党政办公室与牵头承办单位各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