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程系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发布来源: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纺织服装学院 发布日期:2008-03-20 点击率:874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积极性和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我系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建和谐校园,积极推动国家示范高职建设,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修德正己、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系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一、学生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1、系学生干部的选拔每年以招聘形式进行,由学生民主推荐或自荐形式产生候选人。每名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经过考察筛选阶段,系团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及其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择优录用。
2、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习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热心工作,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5)有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办事公正,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6)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同学。
二、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系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力:
(1)代表学生参与系部的教育和管理,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及系部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及时向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3)有权对本级或上一级团学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按照合理方式要求其改进工作。
(4)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5)平时行为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在评优、享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党员考察培养、毕业推荐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考虑;
2、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2)坚决贯彻执行所在学生组织的章程或条例,服从工作安排,按照所任职务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3)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4)活跃系部文化,倡导良好的学风、系风。
(5)坚决贯彻系、学院党政组织的决定和意图,对本系学生进行教育、疏导、沟通、解释和服务工作。
(6)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
(7)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三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1、各学生干部需按时值班,做好本职工作,值班完毕填好值班纪录,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2、每周例会,各部门需派干部按时出席,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学生会议及活动全体干部应准时出席,对于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应积极参加,并准时到达活动举行地点,按要求完成平时分配的工作,并由学生会办公室进行量化考核,作为学生干部业绩有效依据。
4、凡值班、例会、学生大会,工作出现迟到、早退、缺席、请假现象,不能履行职责者将及时予以停岗。
5、考勤人员须严格遵守条例办事,禁止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纺织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0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