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工〔2014〕75号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与师德医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工会,各高校、附院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救死扶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医德风范,根据省教育工会全年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与标兵评选活动,并于今年第三十个教师节期间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135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并从中选出20名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医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是在教育教学、医疗服务第一线工作的教师或医务工作者。学院、附院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修养,有奉献祖国、振兴民族的拼搏精神;有爱岗敬业、钻研进取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岗位上不断学习,严谨治学,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 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精神;在推进素质教育、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文明行医,改革创新意识强,技术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佳,社会反映好,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师德医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是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职工。
三、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师德医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各级教育工会做好推荐工作。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工会根据分配名额负责本辖区内基础教育学院教师的推荐工作。各高校、附院负责本校师德医德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省教育工会进行报送资料的复核与初评,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报送单位并要求重新遴选上报。
2.评委评审。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会意见后,评出20名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标兵,未被评为师德医德标兵的即为师德医德先进个人。
3.公示表彰。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的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标兵,将在省教育工会网站集中公示。省教育工会将于今年教师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先进个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医德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师德医德先进个人推荐参选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各地在推荐时,应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院,应向工作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的一线教师进行倾斜。
2.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地、各校推荐上报先进个人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所在地教育系统、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包括师德医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候选人个人150字公示材料、800字事迹简介及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各一份,务必于2014年6月30日前,寄达省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省教育工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工会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600号安徽工会大厦。
联 系 人:侯伟伟
联系电话:0551-62777077 15256037099
邮 箱:ahjygh@163.com 安徽省教育工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