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学院于2月24日上午10:00在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第一次提案交办会。与会人员包括督导员、教执委主任郭淼,工会主席、教执委副主任陈国玖,提案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会议由陈国玖主持。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晓川介绍提案征集情况及办理要求
(一)介绍提案征集情况
1.介绍了提案征集及办理情况。共收集提案50件,首次采用并案办理方式,提高办理效率。
2.介绍了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成、职能与分工。
(二)提出提案办理要求
1.时间:提案办理应在收到提案交办函的4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提案经办人:许兴旺
3.提案办理完结需将提案表原件签字盖章后与答复函交到提案工作委员会,答复函需同时交电子版。
(三)提案办理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规范办理
一是认识提案办理的重要性,办理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识到提案人、办理部门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目标一致。二是办理流程要规范,办理过程要留痕。答复行文要规范,答复单独行文。要做到:实事求是、诚恳谦逊、注重细节、有理有据、文字精炼。
2.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主动联系提案人和提案工作委员会,提高办理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能够解决的建议,要尽快安排落实;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要有计划并尽快落实;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建议,要有理有据的说明情况,解释到位。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通过提案的办理,扩大提案承办部门、工会和提案委员会的影响,让学院的管理更科学、民主。
二、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将提案分发给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完成交办工作。
三、教执委主任郭淼对会议总结讲话。一是要求提案承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提案交办的相关要求。二是要求提案委员会加强服务意识,做好沟通协调。三是要求承办部门注意时间节点,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