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有关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报废处置。
1.超过使用最低参考年限、维修费用一次超过仪器设备原值40%的;
2.主要零、部件损坏,长期无法补充的;
3.结构陈旧或技术明显落后、性能达不到现有使用要求、无法改造的;
4.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严重污染环境成公害、或能耗太高(超过额定指标20%)的;
5.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报废要求的。
二、报废处置流程如下:
1.资产使用部门申请并填写《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报废资产的统计汇总,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处务会)讨论通过并经专家讨论鉴定,报国l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同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提交处置申报。
2.国资处审核报废信息。国资处检查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报废资产信息,与使用部门进一步核实认定。
3.报废资产鉴定。国资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部门上报的资产进行鉴定,看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4.报废鉴定结果上报学院。国资处将资产报废鉴定结果上报学院,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发文。
5.报废资产实物处置。国资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实物处置:首先,公开招标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报废资产价值评估,并将学院资产报废相关材料及资产报废评估报告上交教育厅、财政厅并办理报备手续。然后,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报废资产实物转让公开招标,各资产使用部门配合国资处及中标单位进行实物转让,处置报废资产的收入上缴财政。
6、报废资产销账工作。国资处进行销账处理,并将结果报学院财务处,以符合账账相符的原则。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使用部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