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12-25浏览次数:25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科学应对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复杂形势,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地各校坚持做好和持续加强师生行动轨迹排查和健康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在外实习实训人员情况,引导师生非必要不出省”专题提示要求,全力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主动报备行程。自12月27日起,凡近14日有前往西安等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需立即报告校防控办,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返学前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实行14天健康监测,期间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校防控办联系人:谭敏   联系电话:13739231323

     2.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三案九制”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肥,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离肥的,应提前3天报备并办理审批手续,离肥期间要严格遵循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报备表见附件一、二)。未办理报备审批手续擅自离肥的教职工,学院将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曾经去过的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应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和所居住的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5.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当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请根据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同时向学院疫情防控办报告。

       6. 减少各类大型活动。近期校内各类培训及会议等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必须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等人员应控制相应人数。

       7.落实重点公共场所防控。校内商业超市、食堂、大礼堂、报告厅、通勤车等重点公共场所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认真落实通风、消毒、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二: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审批表.docx附件一:疫情期间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