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147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3年10月13日-10月23日

二、备案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且期满六个月以上的教职工;

2.党支部收到申请人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已派人同申请人进行谈话;

3.申请人需经过党支部推荐,推荐方式可采取会议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或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

4.初审备案由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

三、报送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电子和纸质)纸质加盖支部章;

2.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纸质加盖支部章;

3.关于确定×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扫描件和复印件);4.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扫描件和复印件);

5.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各党支部备案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报送,逾期视为无备案计划。

联系人:罗萍萍,邮箱:1521041919@qq.com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2.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

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教师用);

4.关于确定×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5.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党员推荐用)。

 

 

 

  

中共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委员会机关党委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