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院校名称作为参赛队名称。
2.参赛队组成:每个学院所报参赛队不得超过2支,每支参赛队由3名2018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2名,领队1名。大赛期间,各参赛院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院校应向大赛组委会申请调换,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调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4. 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施情况。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
6.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和自编资料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用具、材料等进入赛场;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工具、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在活动过程中佩戴指导教师证参加竞赛相关活动。
2、指导教师应按大赛组委会要求准时参加赛前会议,并传达会议精神。
3、指导教师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和安排。
4、指导教师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相关联络。
5、在比赛期间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裁判人员。
6、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树立良好的赛风,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7、如对竞赛成绩有意见,由领队和指导教师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反映。
三、 竞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因操作失误,造成重要设备损坏或对人身有预期重大伤害的,裁判有权终止比赛。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入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要始终佩带参赛证以备检查。所穿工作服装不得带有标志其所在学院的文字和图形,操作时设备时应佩戴安全帽,穿电工绝缘鞋。
3.比赛期间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移动存储器、照相器材等与竞赛无关的用品,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检查确认大赛赛项组委会提供的仪器设备。参赛队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初始设置。
5.入场后,竞赛选手与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设备状况,选手必须确认材料、工具、量具等,开赛信号发出前不能启动设备;竞赛过程中,各竞赛队自行确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在比赛期间,选手连续工作,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7.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不得在竞赛过程中再次返回赛场。
8.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在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时,该组所有参赛选手应停止比赛操作,并进行计时,故障排除后根据实际消耗时间及故障责任认定,由裁判长确定补时时间。
9.参赛选手赛场外的管理由各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负责。
10.参赛选手需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不得再次进行比赛。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不能进行任何与竞赛相关的操作;在裁判员监督下完成成果提交、现场清理等相关收尾工作后离场。
11.在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6S”的原则。
12.比赛中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工具、量具以及仪表,不准使用自带工具。
13.因比赛需要被封闭的参赛选手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 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裁判长1名,竞赛裁判若干名,每个竞赛裁判要秉公裁判,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决,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3.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 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组应提出警告。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由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并提交竞赛组委会追求其相关责任。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设备等严重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中止比赛,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
3.参赛队可以放弃竞赛,递交书面申请并获准后可以不进行设备操作竞赛。
4.竞赛选手非客观原因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终止竞赛,取消竞赛成绩。
5.参赛队和竞赛选手应按规定使用竞赛设备和竞赛设施,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文明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