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赛项组别:高职组
二、竞赛目的
为适应大数据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业需求,赛项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为核心内容和工作基础,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基于对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软件开发相关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对大数据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努力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储备及输送新鲜血液。
通过举办本赛项,可以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提升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毕业生能力素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对接产业发展,实现行业资源、企业资源与教学资源的有机融合,使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跟踪社会发展的最新需要,缩小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差距,引领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
三、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院的报名参赛队伍不超过2支。
2、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2名指导教师、3名选手(其中队长1名)组成,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选手须为2019年春季在籍(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 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同校学生,性别、专业和年级不限。
3、竞赛时间4小时,参赛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并提交相关文档。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6-27日。
地点: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
五、竞赛内容
赛项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为核心内容和工作基础,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基于对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可视化以及数据分析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软件开发相关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
掌握基于Web页面的数据采集相关技术,完成指定数据的采集及处理能力;
综合使用Java、Python等开发语言,完成数据清洗操作;
综合运用HTML、CSS、JavaScript等开发语言,结合Echarts数据可视化组件,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
根据数据可视化结果,完成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写;
竞赛时间4小时,竞赛连续进行。
竞赛内容构成如下:
考核环节 | 考核知识点和技能点 |
数据采集 (Python) | 使用工具(Chrome开发者工具)查看网页源码,分析网页结构,明确数据采集对象 |
数据采集网络请求构建 |
采集数据解析及关键数据提取 |
本地目录操作、文件创建、读写 |
数据清洗 (Java、Linux Shell) | 编写MapReduce程序 |
本地运行MapReduce程序,实现本地数据清洗 |
MapReduce程序的编译、打包、发布 |
数据可视化 (HTML、CSS、JavaScript) | 网页后台代码编写 |
基于Echarts的数据可视化渲染编码 |
综合分析 | 文档编写能力、数据分析能力 |
竞赛各阶段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如下:
阶段 | 竞赛时间 | 分值权重 |
数据采集 | 4小时 | 权重25% |
数据清洗 | 权重30% |
数据可视化 | 权重30% |
数据分析报告 | 权重10% |
团队分工明确合理、操作规范、文明竞赛 | 权重5% |
六、竞赛流程
根据竞赛任务要求,参赛队伍须在4小时竞赛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但每项任务用时自行分配。
(一)竞赛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3月26日 | 12:00-15:50 | 各参赛队报到 |
16:00-16:30 | 领队会、赛前说明 |
16:40-17:10 | 选手熟悉赛场 |
3月27日 | 8:00-8:40 | 赛场检录,竞赛选手进入赛位 |
9:00-13:00 | 竞赛选手完成竞赛任务 |
14:00-17:00 | 对选手提交的结果文件进行评分 |
(二)竞赛流程
七、竞赛规则
1.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
2.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赛项组委会统一准备,参赛选手不得自带硬件设备、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竞赛现场。
3.严禁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私自携带通讯、摄录设备进入比赛场地。
4.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5.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携带参赛证件进行检录。参赛证件包含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
6.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并领取竞赛任务,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参赛选手迟到超过开赛时间半小时不得入场。
7.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如遇到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当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及时予以解决。如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由现场裁判协同技术支持人员共同解决。
8.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由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决定中止该队竞赛;若因非参赛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9.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所有竞赛文档,由参赛队队长签字(签工位号)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经现场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成绩评定评分方法分为现场评分和结果评分,经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大赛组委会公示后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11.比赛期间,不安排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现场观摩。
12.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竞赛场地分为:竞赛现场、裁判员休息区、指导老师休息区、服务区。其中,竞赛现场又划分为:检录区、场内竞赛区、技术支持区。以上区域应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
2.竞赛设备。场内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统一竞赛设备和备用设备。选手无需自带任何工具及附件。
3.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
4.技术支持区。为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固定工位、电源保障。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竞赛场地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应急照明设施状态合格,赛场明显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图,赛场出入口专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九、技术规范
本赛项的技术规范将包括: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行业、职业技术标准,以及根据高职目录修订后的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规范,适时地修订本赛项遵循的技术规范。
(一)基础标准
准 | 内 容 |
GB/T 11457-2006 |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 |
GB8566-88 |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
GB/T 12991-2008 | 信息技术数据库语言SQL第1部分:框架 |
GB/T 21025-2007 | XML使用指南 |
GB/T 20009-2005 |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评估准则已发布 |
GB/T 20273-2006 |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
20100383-T-469 |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
(二)软件开发标准
准 | 内 容 |
GB/T 8566 -2001 |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
GB/T 15853 -1995 | 软件支持环境 |
GB/T 14079 -1993 | 软件维护指南 |
GB/T 17544-1998 | 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
十、技术平台
(一)竞赛设备
设备类别 | 数量 | 设备用途 | 基本配置 |
竞赛服务器 | 每支参赛队伍1台。 根据参赛团队数量,配备10%的备份机器。 | 电子商务网站(数据采集源)部署 | 性能相当于2.0GHZ处理器,8G以上内存,1TB硬盘,显示器要求1024*768以上 |
客户端 | 每支参赛队伍3台。 根据参赛团队数量,配备10%的备份机器。 | 竞赛选手比赛使用。 | 性能相当于2.0GHZ处理器,4G以上内存,500GB硬盘,显示器要求1024*768以上 |
(二)软件平台
采用四合天地大数据实训管理系统V1.0(北京四合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研发)
(三)软件环境
设备类型 | 软件类别 | 软件名称、版本号 |
竞赛服务器 | 操作系统 | Ubuntu16.04 64位 |
虚拟机软件 | Oracle VirtualBox |
开发客户端 | PC操作系统 | Ubuntu16.04 64位 |
浏览器 | Chrome |
开发语言 | Python 3.6.4 64bit |
Java 8 |
开发工具 | Pycharm 2018.2.4 (Community Edition) |
IEAD 2017.3 (Community Edition) |
数据采集组件 | Requests 2.19.1 |
数据可视化组件 | ECharts 4.1.0 |
文档编辑器 | WPS linux版 |
输入法 | 搜狗拼音输入法linux版 |
十一、成绩评定
(一)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奖项设置依据《2019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由安徽省教育厅统一核定。
(二)评分方法
1. 竞赛成绩评定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负责组织评分裁判进行成绩评定。
2.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 成绩评定是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竞赛过程表现评价内容按照企业“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原则进行评分;最终成果评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进行评分。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赛项组委会。
4. 成绩公布方法
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经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三)评分细则
任务 | 考查点 | 描述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数据采集 (25分) | 数据采集代码编写 | 按照要求完成数据采集特定函数的编写,使得数据采集程序能够正常运行,将采集到的数据保存在文件中。 | 主要评分点包括数据请求构建、数据解析、数据存储、数据文件操作。 | 25 |
数据清洗 (30分) | 数据清洗代码编写 | 使用Java语言完成MapReduce程序的代码编写、程序打包发布并在服务器运行完成数据清洗工作,将清洗后的数据放置在指定路径下 | 主要评分点包括数据处理代码编写、 Json数据解析、构建数据输出格式、打包发布、数据清洗执行。 | 30 |
数据可视化 (30分) | 数据可视化代码编写 | 通过编写后台数据访问代码完成数据可视化后台开发,编写前端Web界面,使用Echarts完成数据可视化。 | 主要评分点包括SQL语句编写,可视化后台代码开发、可视化前端代码开发、前端展示。 | 30 |
数据分析报告 (10分) | 文档编写 | 根据项目要求,以数据可视化结果为依据,得出数据分析结论,生成分析报告并提交。 | 主要评分点包括能够按照赛项要求编写结论,能够按照要求提出正确的建议。 | 10 |
职业素养 (5分) | 职业素养 | 竞赛现场符合企业“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原则 | 竞赛现场符合企业“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原则。 主要评分点包括:创新能力、竞赛团队分工明确合理、操作规范、文明竞赛。 | 5 |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并在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并在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每个院校不超过2个参赛队,统一使用规定的学院代表队名称,每个参赛队按照学院参赛队顺序编号;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
3.各参赛院校应指定1名负责人任赛项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4.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不能参赛,须由所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于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现场。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施情况。
7.参赛队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8.领队应负责赛事活动期间本队所有选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告。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各项规定,服从裁判,文明竞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领队和指导教师务必带好有效证件,在活动过程中佩戴“指导教师证”参加竞赛相关活动。
3.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赛项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4.在比赛期间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裁判人员。
5.竞赛过程中,未经裁判许可,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6.如对竞赛过程有疑义,由领队和指导教师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反映,但不得影响竞赛进行。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8.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统一发放的参赛证,完成入场检录、抽签确定竞赛工位号,不得迟到早退。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须将身份证、学生证交由检录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场内。参赛证始终佩戴,以备检查。
4.参赛选手凭竞赛工位号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竞赛统一提供草稿纸。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5.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认真核对竞赛工位号,在指定位置就座。
6.参赛选手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填写相关确认文件,并由参赛队长确认签字(签竞赛工位号)。
7.参赛选手在收到开赛信息前不得启动操作。在竞赛过程中,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8.参赛选手需及时保存工作记录。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9.参赛队所提交的答卷采用竞赛工位号进行标识,不得出现地名、校名、姓名、参赛证编号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10.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人为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11.参赛期间,选手连续工作。选手休息、入厕等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2.在参赛期间,选手应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长有权酌情处置。
13.参赛期间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4.参赛期间,选手如确因不可抗因素需要离开赛场的,须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经裁判员许可并完成记录后,方可离开。
15.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选手需要根据任务书要求,将相关成果文件拷贝至U盘,填写结束比赛相关确认文件,并由现场裁判和参赛队长共同签字确认竞赛相关确认文件及U盘内容(签竞赛工位号)。因参赛选手未能按要求,将相应的文档等上传到平台指定位置及U盘的,竞赛成绩计为零分。
16.参赛队提前结束比赛,应提交竞赛结果,向现场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竞赛终止时间,由现场裁判和参赛队长共同签字确认后可提前离开。
17.在赛事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员/监考员管理、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比赛,裁判员应提出警告,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确认,中止比赛,并取消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人为造成计算机、仪器设备及工具等严重损坏,负责赔偿其损失,并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与否、是否保留竞赛资格、是否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没有采取措施的,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
(四)工作人员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裁判要秉公裁判,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决,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赛场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用并进行工作分工,进入竞赛现场须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的胸牌。
3.赛场工作人员需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管理,严格执行赛项各项比赛规则,执行各项工作安排,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坚守岗位,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4.赛场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或与竞赛无关的物品。
5.赛场工作人员在竞赛过程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应及时报告裁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