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202138
赛项名称:5G全网建设技术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2019年6月6日,5G牌照正式发放,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5G通信时代。5G网络作为新型移动通信技术,带来了新的岗位需求,加速推进了 “人与人通信”到“万物互联”的演进。在“4G全网建设技术”赛项的基础上,“5G全网建设技术”赛项立足行业发展背景,以新时期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为导向,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同台竞技,展示自我”的平台。
本赛项以行业对人才需求为本,以移动通信新兴技术为突破点,以新时期5G岗位技能需求设计竞赛内容,以移动通信全网产业的人才需求为模型,涉及岗位技能包含规划设计、网络部署、运行维护、网络优化等四个方向,将教学资源转化的工作贯穿于赛项设计、实施的过程之中。本赛项紧密结合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发展规划及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方向,顺应ICT(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通过吸引通信产业链上下游知名厂商参与,以推进工学结合、产教融合。
三、竞赛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论考试、5G网络配置与优化及5G网络故障排除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理论考试(20%)
理论考试主要知识点及范围:
(1)移动通信基础知识:移动通信的基本概念、原理等。
(2)5G NR 、LTE、5GC/EPC基本原理与协议规范:5G NR 、LTE、5GC/EPC基本原理、关键技术、接口规范及协议标准等。
(3)5G全网设备:5G无线接入设备(DU、CU)、5G核心网设备(AMF、SMF、NRF、UPF、NSSF、AUSF、UDM、PCF)以及承载网设备(SPN、路由器、OTN)的网络拓扑规划、容量规划、硬件配置及连线、设备的开通维护及故障排查、工程规范等。
2、5G网络配置与优化(40%):包括无线接入网、核心网及承载网三部分。根据给定的题设和要求,对网络数据进行设备部署及数据配置完善,最终实现5G业务的开通。
3、5G网络故障排除(40%):包括无线接入网、核心网及承载网三部分。比赛时软件内预置多处配置错误,要求参赛选手一一排查并更正。
四、竞赛时间
本赛项比赛时间为240分钟。在竞赛前30分钟,选手进行抽签,确定技能竞赛的工位号。
详见表1。
表1 竞赛时间安排表(以正式公布的比赛指南为准)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2021年 4月16日 (星期五) | 10:00-14:00 | 报到 |
15:00-16:00 | 指导老师会议 |
16:00-16:30 | 选手熟悉竞赛场地 |
16:30-17:00 | 裁判员会议 |
2021年 4月17日 (星期六) | 8:00-8:30 | 参赛选手检录,抽签 |
8:30-12:30 | 参赛队就位并领取比赛任务、竞赛开始 |
12:30-12:45 | 参赛队离场 |
13:00-18:00 | 竞赛成绩评定,进行成绩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的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题,不设主观题。组委会将公布竞赛样题,以说明题型、结构、考点、评分、注意事项。试题内容见本赛项规程的竞赛内容。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见202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5G全网建设技术》赛项比赛实施方案。
(二)遵循准则
1.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比赛资格;比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比赛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环境安静、整洁。须设立紧急疏散通道,医疗服务站。
(二)比赛场地可容纳15组队(选手)同时比赛,且满足赛项比赛所需的设备设施。
(三)赛场有志愿服务人员,同时有治安人员维护比赛现场秩序与卫生。
八、技术规范
(一)相关知识与技能
1、移动通信基本概念及原理。
2、5G关键技术、协议规范。
3、5G设备基础知识、设备配置操作、工程规范。
4、5G仿真系统操作能力。
5、5G网络系统各种线缆的认知与应用。
(二)基础技术及要求
1、5G无线接入网设备调试技术、系统组网技术。
2、5G无线接入网设备常见故障的分析和排查技术。
3、承载网设备调试技术、系统组网技术。
4、承载网设备常见故障的分析和排查技术。
5、5GC核心网设备调试技术、系统组网技术。
6、EPC核心网设备调试技术、系统组网技术。
7、5GC核心网设备常见故障的分析和排查技术。
8、EPC核心网设备常见故障的分析和排查技术。
9、5G工程规范和文档编写。
(三)操作规程与要求
1、BBU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2、ITBBU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2、AAU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3、ODF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4、SPN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5、OTN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6、路由器操作规程与要求。
7、交换机操作规程与要求。
8、MME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9、SGW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10、PGW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11、HSS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12、UE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13、5GC服务器设备操作规程与要求
九、技术平台
比赛平台及技术支持由深圳市艾优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赛项设备及工具清单见表2。
表2 《5G全网建设》赛项设备及工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5GC核心网仿真系统 | | | |
1.1 | 核心网规划与设备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1.2 | 核心网数据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2 | 5G NR 无线接入网仿真系统 | | | |
2.1 | 无线接入网规划与设备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2.2 | 无线接入数据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3 | LTE无线接入网仿真系统 | | | |
3.1 | 无线接入网规划与设备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3.2 | 无线接入数据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4 | EPC核心网仿真系统 | | | |
4.1 | 核心网规划与设备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4.2 | 核心网数据配置仿真系统 | 套 | 1 | |
5 | 承载网仿真系统 | | | |
5.1 | SPN仿真系统 | 套 | 1 | |
5.2 | OTN仿真系统 | 套 | 1 | |
6 | 数据通信仿真系统 | 套 | 1 | |
7 | 全网业务测试仿真系统 | 套 | 1 | |
8 | 全网故障判断与定位仿真系统 | 套 | 1 | |
十、评分标准
(一)制订原则
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以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规定的应知、应会的要求为评分原则,依据参赛选手整体表现综合评定,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技能水平。
(二)评分方法
1.裁判员选聘。按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建立2021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裁判库。裁判长由大赛裁判委员会向大赛组委会推荐,由大赛组委会聘任。裁判长组建裁判组,执行裁判长负责制。
2.裁判员人数。总人数为5人(其中裁判长1人,裁判员4人)。
3.成绩审核方法。(各项作品打分均由裁判员签字,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员的成绩进行核对无误后送至统分室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无误后,按照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统计选手最终成绩并排名,打印完毕交至裁判长审核签字)。
4.成绩公布方法。(待比赛结束后,成绩录入审核无误后,由裁判长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字并通过通告栏进行公布)。
(三)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制定,综合考察参赛选手对5G组网规划、业务开通、综合联调与故障排查的能力。
本次竞赛分为三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为参赛队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
表3 《5G全网建设技术》赛项考核要点和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分值 |
1 | 理论考试 | 考核5G移动通信网络相关理论掌握程度 | 20 |
2 | 5G网络配置与优化 | 考察无线接入网、核心网、承载网的网络配置与优化能力 | 40 |
3 | 5G网络故障排除 | 考察无线接入网、核心网、承载网的网络故障分析与排错能力 | 40 |
合计分值 | 100 |
十一、赛项安全管理
(一)赛场组织与管理员应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确保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点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进入场地;场地设备设施均可安全使用。
(二)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服从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制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器具及设备。
(三)赛场设置警戒线,赛场24小时有人看管;比赛前两天起,赛场实行全方位封闭,除工作人员外,选手和指导老师等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场。赛场设置联网的监控体系,可以对赛场进行24小时监控。
(四)裁判员在比赛前,宣读安全注意事项,当现场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给予处置。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所在赛项裁判长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长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组织裁判团队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判长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申请须有参赛单位盖章。
(二)仲裁
1.大赛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三、竞赛须知
(一)大赛人员须知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各参赛学院要遵循“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指导思想开展防控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所有参赛人员、专家、裁判员、监督员、仲裁员、技术支持人员及与会领导、工作人员、列席人员、志愿者等均纳入大赛人员健康管理。
1.健康状况排查。所有纳入大赛健康管理的人员,需主动申领健康码,赛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进行报到前14天健康状况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存在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赛。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4)居住社区 21天内发生疫情的。
(5)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2.所有纳入大赛健康管理的人员在报到前14天,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中、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检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赛。
(二)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地区或院校全称,(如赛项为团体赛,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团体赛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团体名次排名。)
3.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4.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场地和比赛顺序。
6.对于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仲裁工作组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7.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指导教师须知
1.做好赛前抽签工作,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协助大赛承办方组织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各项赛事相关事宜。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4.当本队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四)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报到后,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参赛证为选手参赛的凭据。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比赛成绩取消。
2.参赛选手应持参赛有效证件,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各考核项目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签决定竞赛工位号、机位号等。
3.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进下,提前15分钟到达竞赛现场,从竞赛计时开始,比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未到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应佩戴参赛证,做到衣着整洁,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比赛需连续进行,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并现场记录予以加时。
6.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手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
7.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项目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项裁判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赛项裁判长组织团队调查核实并于接到仲裁书面申请两小时内给与回复。
8.参加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赛场。
9.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十四、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