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380

    

院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学院二级机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意识,现就我校开展中层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以下简称“四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述”工作内容
  1、遵规守纪情况。主要包括部门正副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情况。
  2、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规定的情况。
  3、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部门正副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查摆和纠正“四风”,加强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等情况。
  4、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部门正副职抓好本职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同时,认真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以及自己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请各位中层干部在12月15日前把本人签名的个人“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报告交到学院纪委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把“四述”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巡视整改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廉政勤政。
  2、要把“四述”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切实理清思路,强化落实。
  3、注重发挥“四述”工作的综合效应,全体中层干部既要以“四述”工作实现警钟长鸣,又要接受各级监督。

中共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纪委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