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加快信息传递和情况掌控,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推进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结合本基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基金会以下重大事项应当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1.修改章程,变更登记;
2.理事会换届工作;
3.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增补或罢免理事;
4.报送上一年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5.决定本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6.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认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上报的其它重要问题。
第二条 上述重大事项报告,由本基金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意见(包括请示、报告或备案材料),向理事会报告,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条 以下重大事项应报告基金会理事会:
1.专项基金的设立;
2.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3.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第四条 上述重大事项报告,由本基金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意见(包括请示、报告或备案材料),向理事会报告。
第五条 本基金会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第六条 本基金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非日常工作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的处理或重要文件的印发,必须报经理事长签署。
第七条 本制度归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7日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