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级教学研究及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编辑:admin浏览次数:294

      院属各部门:
        为了促进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术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皖职院教〔2012〕5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2、对国内外研究情况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具备一定的实验条件;
        4、经费预算合理;
        二、申报范围
        1、科研项目
        项目类型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类别分为重点和一般和青年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立项数占申报项目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0%;一般项目立项数占申报项目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已列入院级以上纵向或横向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者申请的项目,担任项目主持人一般不得超过一项,有主持在研院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需35周岁以下(本次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月1日,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申报范围包括教研项目、网络课程、教学成果奖及教学成果奖推广项目等四个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立项数参见《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14年教学改革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请者申请的项目,担任项目主持人同类别一般不得超过一项,有主持在研院级相关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经费资助
        本次申报项目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皖职院教〔2012〕59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负责人应将所属系部审查通过后的申请书电子文档(附件2-7),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发送到邮箱: azy_yg@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院级项目资助后获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需标注“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所获研究成果及派生技术的权益归学院所有,个人不得私自转让。
        3、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按《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科研课题结题管理办法》(皖职院教〔2013〕18号)执行。
        4、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院级项目,凡认真完成项目申报程序的项目申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5、通过学术委员会审定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对应类别的项目。


      附件:2014年度院级教学研究及科学研究项目


      教务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