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16年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安徽省2016年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学历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如果申请人持国外学历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如果申请人持服役期间获得的军事院校学历证书申请,须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及服役转业证明;如果申请人持党校学历申请,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学院公章或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文凭验证结论。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项目进行体检且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院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院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除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以及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认定高等学院教师资格,一律须取得《高等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三、申请认定所需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粘贴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各系部党总支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由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授课通知单和至少1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测评成绩表;
8、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0、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与网上申报照片相同,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1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申请材料目录。
四、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5月11日—5月19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2、5月24日-5月26日,申请人进行体检。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2:30-4:30;地点: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六安路68号,联系电话:0551-62610039);体检费:110元/人;体检时请携带体检表(附件3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好照片,5月23日到组织人事处加盖章。)
3、5月27日,申请人将认定所需材料提交到办公楼1121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同时以系部为单位报送《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院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申请材料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稿发送至821561060@qq.com)。
4、6月6日至6月15日,人事处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初审整理,将申报人员情况提交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
5、6月18日至6月24日,校内公示。
6、6月27日,学院以公文形式将我校认定工作情况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材料装订归档。
五、有关要求
1、请院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使申请人了解认定政策和有关程序,及时通知拟申请教师,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过期系统将关闭)等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2、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部门负责制,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材料由个人、所属系部或部门负责把关;教学任务由所属系部、教务处负责把关;资格、资历方面材料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把关。
六、其他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由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填写,并加盖公章。
2、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网页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院人事部门在此件上签署办理意见并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附件下载.rar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