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教职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06浏览次数:434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局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教职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 教职工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要关注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符合条件还未接种疫苗的教职工,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 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市,非必要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合肥市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部门批准后向校疫情防控办报备(见附件)务必于开学前14天(即行政人员于8月9专任教师于8月17日前)返回合肥市

3.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擅自返校。返肥后应尽快向所在社区和学院(或所住宾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及身体健康状况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4.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一律需接受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教职工,一律需接受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市)返肥入校的人员需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6.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配合做好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不无关人员进入学院,进入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主动佩戴口罩。全体教职工坚持“今日校园”健康打卡打卡情况每日汇总通报

7.全校党员教职工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最现实检验,作为“我为师生办实事”的最直接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构筑学院疫情防控的坚强屏障

团结一心我们终将战胜疫情!祝全校教职工家人身体健康、假期愉快!教职工如需帮助请致电人事处耿新老师,0551-64374587

 附件: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教职工防疫期间外出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