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入选专家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长期从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作,正确掌握和准 确执行国家及省职称政策,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评审工作,具备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六)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
(七)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57周岁。
三、 专家职责和管理
(一)入选专家库成员,根据每年评审工作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系统随机抽取形式参加评审工作,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业绩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和回避要求,承担有关保密义务,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三)专家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 1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对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及时调出专家库。
(四)专家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遇到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应主动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备。
四 、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所在单位或各市经信局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 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市经信局审核。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审核。
(三)各市经信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填报《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推荐人选条件,择优遴选建立评委会专家库,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填写《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需装订成册(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word、pdf各1份)。
(二)申报者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填写《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加盖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纸质版、电子版)。
(三)本次推荐请按照”个人申请—申报者所在党支部核查材料—党总支汇总推荐“的程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材料。
各部门、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2:00前,参照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至公楼410)。
联系人:汪梅紫,联系电话:0551-65873125,电子邮箱858903185@qq.com。
附件1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