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工作要求及学院主要领导工作指示,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157号)等文件的精神,学院审计处将针对我校2017至2020年度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服务采购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
被审计单位2017~2020年度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服务采购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到有关单位进行审计和调查。
二、审计内容:
1、审查被审计单位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型;
2、审查被审计单位采购活动既定目标的适当性、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现程度,以及未能实现既定目标的情况及其原因;
3、学院为评价、报告和监督采购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4、其他有关事项。
三、预计审计工作起止日期
4月14日至5月7日,具体结束时间可依据审计工作完成情况顺延。
审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