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团的经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76

第三十五条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团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