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团员证专用钢印的制作有何规定?对钢印编号的排列顺序有何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142

团员证属于人民团体证件,为保证其严肃性和科学性,必须加盖骑缝专用钢印方能有效。团员证专用钢印为圆形,中央铸五角星,星两旁铸单横线。星和单横线上方自左而右环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字样,星和单横线下方铸省份、系统简称和地方编号。钢印直径40mm,圆边宽1.5mm,五角星直径7mm,星边单横线各长9mm,钢印文字一律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三号仿宋体),钢印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专用钢印由省级团委指定厂家统一制作,并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用户可按省级团委的有关规定订购。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制作、出售团员证专用钢印,用户也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订购团员证专用钢印。团员证专用钢印只能用于颁发团员证,不能作为其他证书、证件的印章。团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团员证专用钢印。   
团员证专用钢印以省级团委为单位统一编号,这种编号是识别团员所在区域或单位的标志。编号的具体办法是:编号排列以团的组织隶属关系为序,即省份或系统简称,简称后前两位数为地、市团委和省级团委直属团委编号;后两位或三位数为团的县级地方委员会或地、市团委直属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厂矿、学院、机关事业单位团委编号。团员证专用钢印编号应以地域划分为原则,中央各部委和省属企业、学院应按其团的组织隶属关系编号,这些企业和学院下属团委不再另编钢印号。团县委所属的县级厂矿团委统一使用团县委钢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