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 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1025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 体系”的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性向发展型深化拓展,更好助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资助圆梦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校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积极构建富有安职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二、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校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 中作出突出贡献。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三、活动内容形式

活动采取逐级开展,逐级遴选,广泛宣传的方式进行。

(一)逐级开展各二级学院、各班级逐级开展好“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注重打造具有本学院特色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活动范围要覆盖每个班级,提升资助育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二)逐级遴选各二级学院征集、遴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1名优秀典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名额限制。学校将从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中选出2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省级遴选,最终评选出“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50名。

(三)广泛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积极营造浓厚资助育人活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充分挖掘资源,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深入细致抓好主题活动。

(二)严格标准。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2

(三)规范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要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推荐。

(四)总结提升。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工作总结,发掘亮点,改进不足,促进活动质量的持续提升。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包括公示时间5天)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肖春苗、李劲峰;

联系电话:0551-64689003;

邮箱:546883100@qq.com

       附件

       1:“资助圆梦皖美未来”典型材料推荐报送要求.docx

       2:“资助圆梦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docx

       

                                                                                                                学生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