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23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疆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2021、2022级新疆籍学生30%(含30%)

6. 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 能较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 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在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助学金3000元)。

四、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学院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名额共计5人,其中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2人、助学金2人。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在指导性名额指标范围内进行评选。

序号

学院名称

奖学金

助学金

参评基数(人)

指导性名额(人)

参评基数(人)

指导性名额(人)

一等

二等

1

智能制造学院

36

1

1

61

2

2

汽车工程学院

4

1

1

23

1

3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7

1

1

33

1

4

建筑工程学院

56

1

2

71

2

5

环境与生命健康学院

12

1

1

23

1

6

轨道交通学院

75

1

2

111

3

7

现代服装学院

/

/

/

1

1

8

现代商务学院

11

1

1

22

1

9

智慧财经学院

12

1

1

20

1

10

公共管理学院

11

1

1

17

1

11

艺术与创意学院

/

/

/

6

1

12

文化与旅游学院

/

/

/

23

1

合  

224

9

11

411

16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对照评选要求,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选:各二级学院应对照文件规定,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学院评审: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获得2023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统战部。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2日。

(二)报送材料  

申请奖学金提交: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2-2023学年考试成绩单(含考试课和考查课)和综合素质测评表。申请助学金提交: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古丽仙、阿路斯、肖春苗、李劲峰

联系电话:0551-64689003

                                  

附件1: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