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复核与答辩评审,拟定吴婉笛等53名同学为“优秀心理委员”,李顺阳等10名同学为“十佳心理委员”,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1-64389415。
附件1: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公示名单.xlsx
附件2: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公示名单.xlsx
学生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