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皖职院〔2023〕12号)文件规定,请各用工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学生处发布的用工指导数,以总量控制、不超过上限为原则,于2024年9月14日前在智慧校园“勤工助学”模块进行岗位设置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doc
学生处
2024年9月11日